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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市公司上班,因母親癌癥晚期需要人照顧,但單位最多只能給半個月...
1、在你的情況下,如果母親癌癥晚期需要照顧,建議你盡快與公司的HR部門或上級領導溝通,并提供醫生的診斷證明和請假申請。同時,你可以說明自己的情況并請求延長假期。如果公司不同意延長假期,你可以考慮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仲裁機構尋求幫助。
2、中國傳統文化是以孝義治天下,癌癥晚期,其生命不多了,化療不過拿錢買安慰藥,沒有多大效果,工作沒有了今后可以再找,錢緊張少用點,“樹欲靜而風不止, 子欲養而親不待”,辭職陪母親走完她最后的幾步人生吧,為人子就不愧于父母家的養育了。
3、不過,我建議你呀哥們兒,首先照顧好媽媽,晚期了你也知道,盡孝的時間也許不多了,積極的治療客觀的I心態去面對,盡量少讓患者受罪,和醫生交流好,股息對癥治療為上,剩下的就是命數了,平和一些接受現實。畢竟人生無常也怨不得天怨不得地自己的命數吧。
4、人活著需要面對的是是非非不計其數,有的處理的好,有的讓自己無從下手,尤其是面對親人的正常死亡,所謂正常我認為是疾病導致的死亡,遇到這樣的事除了悲痛欲絕外,還要處理善后事,如果是直接在家中亡故,首先要給殯儀館打電話 讓他們把遺體運走,同時給辦理喪葬服務的機構打電話說明情況,這些服務單位就會教你如何做。
5、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家屬可以同意,畢竟后期的放化療是很痛苦的,家屬能做的就是完成患者未能完成的心愿,比如出去看看世界,多勸慰多慰藉,鼓勵他堅持下去。三,無論患者是否要求放棄治療,家屬還是要從綜合方面考慮,畢竟現代的醫療技術還是很發達的。
勞動法得癌癥長期休假可領工資幾個月
1、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3、一般, 企業職工在患癌癥期間的病假工資不低于工資的70%,一般長期病假視工齡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4、勞動補償是按照其工作年限來進行補償,即每滿一年補償其一個月工資。或者辭退員工,在醫療期內是不可以的,如果醫療期已滿但是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30天之后解除勞動合同。
5、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癌癥病人病假可以休多久
1、法律分析:病假根據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同以及總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達到24個月。根據這樣的情況,病假最多3個月,超出3個月的病假,用人單位可以在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后解除勞動合同。
2、職工休病假期間,公司應發放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患特殊疾病的職工(如癌癥、癱瘓、精神病等),醫療期限一般為2年(24個月)。若醫療期滿后,職工仍然不能從事工作的,單位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并支付相應經濟補償金(n+1個月工資)。
3、醫療期按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第一年為三個月,以后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醫療期。醫療期內除非員工過錯,企業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這是對于員工傷病的保護。哪些病可以長期休病假? 可以長期休病假的有癌癥病人、尿毒癥、嚴重心血管病人、嚴重職業病、嚴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
4、工作人員病愈后要求恢復工作的,經定點醫療機構證明身體確已康復方可恢復工作;身體恢復后在兩個月內能夠堅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時間可以重新計算;兩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累計計算。 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活動的,即停發病假期間工資。
5、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配偶生病請假國家規定
1、在中國,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在配偶生病期間可以享受帶薪休假,假期長度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最長不超過15天。此外,如果職工在配偶生病期間需要照顧,單位應當為其安排適當的彈性工作,以保證職工能夠照顧家庭成員。除了中國外,其他國家和地區也有類似的假期政策。
2、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陪護假是指員工為照顧患病或生育的直系親屬而請假的制度,可享受不超過20個工作日的假期,具體請假天數和薪資待遇等應符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定。陪護假是員工在照顧患病或生育的直系親屬期間享有的一種假期制度。
3、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配偶在外地工作突遇生病搶救,需要請假照顧的情況可以屬于婚假范疇。如果公司沒有規定婚假,可以請病假或事假。如果配偶需要參加搶救工作,可以請假作為病假。如果只是為了照顧配偶,可以請假作為事假。
4、【法律分析】:配偶大病沒有規定,公司沒有規定的,只能請事假。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并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癌癥病人如何請病假
1、勞動法對癌癥病人的請假規定如下:病假請假扣工資,工資可扣除至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具體工資的扣除,可以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來確定。
2、癌癥病假需要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要有主治醫生簽名并加蓋醫院公章才有效;請假條。或者用人單位內部類似的其它證明。職員上班請病假的,一般不能扣工資。用人單位在員工請病假時,應以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至100%之間確定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標準。
3、法律主觀:拿著就診醫院出具正式的診斷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向用人單位申請即可。勞動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一般而言,病假證明中應當包括就診患者姓名、就診科室、病情診斷和病假天數,且應當由出具病假證明的醫師簽字或簽章并加蓋醫院公章。
4、法律分析:醫院不可以開長期病假條。病假條是醫學診斷證明書,應當由職工本人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經執業醫師檢查后,需要停工治療休養的,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條。
5、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規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