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留職察看屬于何種處分
- 2、何為開除留用察看
- 3、士官留用察看是否記入檔案
留職察看屬于何種處分
法律視角:留職察看是一種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行政隸屬關系,對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采取的懲罰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職察看以及開除等,留職察看是針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所實施的一種行政處分。
留職察看屬于行政處分,而非開除,在留職察看的考察期內,職工的現有職務得以保留,考察期滿后,若職工符合條件,則撤銷處分;若不符合條件,則予以辭退,在此期間,職工的工資不受影響,但獎金及部分津貼可能會被扣除,留職察看并不涉及停職,因此無需移交。
法律視角:留職察看是指在考察期內保留現有職務不變,考察期滿后,根據條件撤銷處分或予以辭退,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一條:公務員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或者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留職察看是指在考察期內保留現有職務不變,考察期滿后,根據條件撤銷處分或予以辭退,這是一種處分行為,期間工資照發,但獎金和部分津貼可能被扣除,留職察看不涉及停職,因此無需移交。
何為開除留用察看
1、法律視角:開除留用察看是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實施的一種行政處分,即保留職工一定期限的職務或廠籍以便進行考察,最終決定是否恢復其正式職工身份的一種行政處分,適用于犯有嚴重錯誤但尚未達到開除程度的職工,察看期限一般為一年至兩年。
2、開除留用察看是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實施的一種行政處分,保留職工一定期限的職務或廠籍以便進行考察,最終決定是否恢復其正式職工身份的一種行政處分,適用于犯有嚴重錯誤但尚未達到開除程度的職工,察看期限一般為一年至兩年。
3、開除留用察看是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實施的一種行政處分,保留職工一定期限的職務或廠籍以便進行考察,最終決定是否恢復其正式職工身份的一種行政處分,適用于犯有嚴重錯誤但尚未達到開除程度的職工,察看期限一般為一年至兩年。
4、開除留用察看是一種特別的行政管理措施,針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但未達到開除程度的職工,這是一種保留其職務或廠籍的臨時處分,給予他們改正錯誤、爭取重新回歸的機會,觀察期通常為一至兩年。
5、留職察看屬于行政處分,不屬于開除,在留職察看的考察期內,職工的現有職務得以保留,考察期滿后,若職工符合條件,則撤銷處分;若不符合條件,則予以辭退,在此期間,職工的工資不受影響,但獎金和部分津貼可能會被扣除,留職察看不涉及停職,因此無需移交。
士官留用察看是否記入檔案
法律視角:留用察看會被記入檔案,留用察看是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內部人員實施的一種行政處分,是犯有嚴重錯誤行為的處分之一,根據處分人的表現,再決定是否進一步進行處分。
雖然犯錯一時,但這并不意味著未來的失敗,若日后立功受獎,記錄也會隨之抹平,直接消除記錄難度較大。
士官退出現役時,根據國家和軍隊的相關規定,將分別進行復員、轉業或退休安置,并填寫《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退休士官還需填寫《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審定表》,司令機關將根據不同的安置方式要求,對退出現役士官的檔案進行審查整理,并按規定實施移交。
士官體能考核不合格,可能會被留用察看,根據《中國人民 *** 士官管理規定》第七章考評第四十八條,士官的考評分為日常考評、年度考評和選取考評,考評結果分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作為士官選取任用、軍銜晉升、培養教育、獎勵懲處的主要依據。
檔案中若記錄留用察看,說明士官曾因犯錯被處分,這可能會對今后的求職產生一定影響。
由司令機關負責辦理,并填寫《士官留用察看審批表》,第七十七條:士官被處以刑罰、勞動教養,其服刑、勞動教養時間不計入軍齡,并停發工資,按照有關規定供應生活費,第七十八條:士官學員實習期間的獎勵與處分,由實習單位組織實施,獎勵與處分登記(報告)表由所在院校裝入本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