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四證辦理順序解析
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四證辦理的順序至關重要,其順序依次為:首先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隨后是國有土地使用證,接著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最后是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項目的報批流程通常從項目建議書開始,緊接著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法律層面分析:一般情況下,項目建設前必須先取得這四證,只有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項目方可開工,四證的順序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四證一書的辦理順序為:《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四證一書辦理的法定時間規定
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受理申請后,應在10日內依法作出準予預售的行政許可決定,并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給開發企業。
對于其他類型的辦證,如鄉鎮收齊材料后,對本地戶籍的申請,應在1個工作日內辦理;對非本地戶籍,材料齊全且符合生育條件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對于材料不齊全的情況,將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并盡快發放證件。
對于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以及征拆遷房屋的農戶,房產證可以是 *** 分配的商品房或中低價商品房,個人擁有房產所有權,但需在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后可辦理房產證。
在加、更名建設項目中,建設單位需持相關文件重新申請“一書四證”,并退還原有審批文件及圖紙,若因遺失等原因無法全部退還,需登報聲明(15日),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可向同級人民 *** 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并更換或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如有其他法律規定,則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工程建設從選址到開工,手續辦理要點全解析
對于工業項目或其他對周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在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時,還需征詢消防、環保、衛生防疫等相關管理部門的意見,若項目用地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需征得所有權利人同意。
控制擬建工程選址設計用途符合城鄉用地規劃建設要求,建設工程開工證是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未取得開工證的建設項目屬于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
建設單位申請施工許可證,需滿足一定條件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已辦理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四證一書辦理的正確順序及注意事項
1、法律分析:四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一書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報批流程從項目建議書開始,接著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2、四證取得的順序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四證一書的辦理順序為:《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4、法律分析:一般項目建設前都需要這四證,且需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才能開工,四證的順序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在資質申請方面,四個資質的取得也存在先后順序,國軍標認證和保密認證是取得許可證認證和名錄認證的前提條件,建議在通過國軍標認證和保密認證后,再啟動許可證認證和名錄認證。